boboboom平臺基本規則
為了維護平臺和會員合法權益,保障平臺規范、有序、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平臺基本規則,共六部分三十條。
第一部分 平臺商戶會員規則。
第二部分 平臺用戶會員規則。
第三部分 平臺納新和消費獎勵規則。
第四部分 平臺股權收益獎勵規則。
第五部分 平臺反價格歧視約定。
第六部分 附則。
第一部分 平臺商戶會員規則
第一條 平臺商戶會員注冊遵從國家相關規定。
(一)一般商戶注冊。
1、提供營業執照。特殊行業還需提供相應其它行政許可證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信息。
3、提供商戶名稱及經營地址。
4、提供公司銀行賬號或個人銀行賬號。商戶提供的個人銀行賬號須與營業執照法
定代表人身份證信息一致。
(二)小微商戶注冊。
1、根據國家規定,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便民勞務活動、零星小額交
易活動,無需營業執照,可以注冊為小微商戶。
2、小微商戶注冊條件。
(A)身份證認證注冊。
(B)提供與身份證信息一致的個人銀行賬號。
3、小微商戶經營限制條件。
(A)只允許線下交易。
(B)實行交易限額。
4、符合相關機構的核準條件。
第二條 商戶會員所獲獎勵歸屬在注冊人個人名下管理使用,其權屬分配及操作由注冊人與相關方自行協商處理,與平臺無關。
第三條 商戶登記的手機號由商戶提供,平臺允許商戶提供和使用非注冊人本人登記手機號在平臺進行會員注冊,由此產生的責任、糾紛、及可能的利益損失均 由商戶自行承擔。
第四條 平臺商戶同意平臺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具體比例由平臺和商戶約定。
第五條 服務費遵照平臺和商戶約定比例從成交貨款中收取,在用戶和商戶完成交易后從用戶交付的貨款中扣取,平臺通過國家批準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取和結算貨款。
第六條 平臺商戶同意《平臺反價格歧視約定》,保證同等條件下,本商戶在本平臺的商品售價不高于其它任何平臺。具體內容見第五部分《平臺反價格歧視約定》。
第七條 本平臺設立廣告商品區,廣告商品區不接受現金投放廣告,只接受商戶向平臺提供廣告商品,由平臺進行廣告價銷售以宣傳產品。商戶在平臺廣告區上線的廣告商品的定價權歸屬平臺,所獲收入沖抵廣告費用,產品責任及相關服務責任由商戶負責。平臺收取的廣告費按照廣告商品的出廠價開具發票。商戶廣告商品上架后不可撤銷。特殊情形另行商定。
第八條 平臺商戶作為經營者是商戶會員,作為消費者是用戶會員。作為平臺消費者,商戶享有用戶會員權利,遵守用戶會員規則。商戶會員作為消費者不得在本商戶購物消費。
第二部分 平臺用戶會員規則
第九條 用戶會員注冊規定。
1、 用戶使用手機號注冊,可以成為平臺試用會員。
2、 試用會員可以通過提供身份證號+個人銀行卡號的方式完成實名注冊成為平臺正式會員,也可以通過身份證人臉識別方式完成實名注冊成為平臺正式會員。只有完成正式會員注冊,平臺和會員的相關權益才能據此得到切實保護。
3、 平臺依據身份證信息對用戶會員身份進行確認,據此歸屬平臺會員權利和義務。平臺允許用戶會員選擇和使用非本人登記手機號用于會員注冊,但由此產生的責任、糾紛、及可能的利益損失均由身份證登記用戶自行承擔。會員使用身份證信息注冊為正式會員后,更換手機號不改變根據身份證認定的會員相關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平臺試用會員只有成為平臺正式會員才能允許使用平臺獎勵進行消費。具體規則見第三部分《平臺納新和消費獎勵規則》。
第十一條 平臺正式會員可以享有平臺信用積分。具體信用額度平臺將根據會員消費能力予以確定和調整。
第十二條 平臺會員在本平臺商戶消費的商品,同等條件下享有最惠價格待遇。具體保障辦法見第五部分《平臺反價格歧視約定》。
第三部分 平臺納新和消費獎勵規則
第十三條 平臺以自有資金設置平臺補貼和獎勵。
第十四條 納新補貼。該平臺補貼活動只限于正式會員數量未達到一億時進行,在正式會員數量達到一億時終止。
一、會員注冊積分補貼認定標準。
1、手機號注冊會員,注冊者補貼 5 元積分,會員實名注冊
后積分到賬。積分到賬后保留 1 個積分當日不可消費,但可
以參與抽獎,次日以后積分使用無任何限制。
2、會員直接引薦會員 1 名,補貼 5 元積分。該 5 積分分別
在直接引薦會員實名注冊后可到賬 1 元積分;在滿足下列情
形之一后可獲得 4 元積分。
情形一: 實名認證后本地商戶消費訂單完成即可到賬 4 元積
分。
情形二: 實名認證后當日積分抽獎 1 次且次日以后任意登錄
一次或實名認證次日以后積分抽獎 1 次,引薦者可到賬 4 元
積分,時間不限。
情形三: 實名認證后當日在商城消費 1 次且次日以后任意登
錄一次或實名認證次日以后在商城消費 1 次,引薦者可到賬
4 元積分,時間不限。
情形四: 實名認證后成功申請基站后(至少管理一戶)或申請一個總站引薦者
可到賬 4 元積分,時間不限。
情形五: 實名認證后非同日登錄3次APP后引薦者可到賬
4 元積分。
完成上述五種情形中規定的任一種行為簡稱點亮。
3、會員間接引薦會員的 1.5 元引薦補貼積分須在該被引薦
會員點亮后才予發放到賬。
4、團隊補貼積分亦須在相應會員點亮后才予發放到賬。
5、團隊補貼發放需滿足 20 名直推實名認證會員且點亮的條
件。
二、該規定公布前的注冊積分補貼認定標準。
1、北京時間 2022 年 3 月 14 日 15:30:00 前,已進行手機號注冊的會員無論是
否點亮只須進行實名認證即可獲得直接引薦會員的 5 元積分補貼。
2、上述會員所產生的間接引薦會員的 1.5 元引薦補貼積分和團隊補貼積分亦只須
相應進行實名認證即可發放補貼積分到賬。
3、北京時間 2022 年 3 月 14 日 15:30:00 后新注冊會員所產生的積分補貼一律
按新規定的要求發放。
第十五條 消費獎勵。消費獎勵為長期獎勵。消費獎勵積分按消費發生額逐筆結算發放,一筆一清。
1、為鼓勵會員引薦商戶入駐平臺,平臺按該商戶在平臺全部營業額1‰的額度獎勵引薦者積分。
2、為鼓勵會員引薦新人用戶注冊,平臺按正式會員在平臺全部消費額不低于3‰的額度獎勵引薦者積分。
3、為鼓勵會員消費,平臺按其平臺全部消費額不低于5‰的額度獎勵其積分。
第十六條 試用會員可以獲得各種積分獎勵,但只有注冊為正式會員后才能使用平臺獎勵積分在平臺消費。
第十七條 加盟獎勵。平臺的優秀推廣者有機會成為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或駐地業務代表。具體選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 平臺獎勵實現形式。
(一)平臺獎勵通過積分兌換購物券在平臺消費的形式實現。積分通過平臺補貼和消費獎勵方式獲得。積分兌換購物券后在平臺換取等值商品或服務。積分可以參加平臺抽獎活動。平臺開展抽獎活動和平臺會員參與抽獎活動均嚴格遵守國家相關規定。
1、會員參與抽獎的積分均是平臺的補貼或獎勵,所有獎勵均來源于平臺自有資金。
2、抽獎規則清晰,信息明確,抽獎活動公開、公平、公正。
3、最高獎的金額不超過一萬元。
(二)積分兌換購物券規則及購物券使用規定。
1、積分是購物券產生的依據。積分單位為元、角、分,最小單位為分。小于1分
時,只記賬余額,累計至1分時才記賬積分。積分累計達到1元時,方可參與兌
換購物券。
2、購物券只限于在平臺商家使用,換取等值標價貨物。
3、購物券只限于會員本人在平臺消費,不交易,不回購,不轉讓,不繼承。
4、平臺對購物券使用實施額度管制,具體標準另行規定。
5、會員獲得的積分須在次年的12月31日24:00前兌換購物劵,逾期即自動兌換為購
物券。購物券在次年的12月31日24:00前使用,逾期作廢。
第四部分 平臺股權收益獎勵規則
第十九條 公司股東捐獻部分股權收益對平臺發展初期有推廣貢獻的正式會員進行獎勵。平臺用于獎勵的股權總額度占公司注冊資本金的20%。
第二十條 股權收益獎勵通過平臺市場推廣競賽和參與會員抽獎二種機制實施。競賽起止時間為平臺上線日起至公司IPO上市前止,具體時間由平臺決定和公布。
第二十一條 10%股權收益用于獎勵111500名正式會員,按平臺市場推廣競賽業績排名分配。另外10%用于獎勵50萬人次,在全部參與平臺市場推廣競賽的正式會員中抽獎產生。
第二十二條 股權收益獎勵只限于該部分股權產生的收益權,即股權分紅和股權變現收益。股權的其它權利歸屬原有股東。
第二十三條 股權收益獎勵的競賽規則、管理規則、獎勵變現規則,由捐贈股東授權公司另行制定公布。
第五部分 平臺反價格歧視約定
第二十四條 為了保障本平臺會員消費權益不被侵害,平臺入駐商戶均須與平臺簽署《反價格歧視約定》,保障本平臺消費者權益得到平等保護。
第二十五條 同等購買條件下(包括時間、地點,購買方式、數量、質量、品牌、品種等可比條件),本平臺入駐商戶在本平臺的商品或服務售價,線上購物不得高于其入駐其他平臺的最低售價,本地生活不得高于其入駐其他平臺或非平臺場景下的最低售價。
第二十六條 本平臺的商品和服務售價享有最優惠合作商的價格待遇。最優惠合作商價格待遇是指,本平臺入駐商戶給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價格優惠,在同等購買條件下,都同樣給予本平臺及平臺用戶,包括商戶的打折價、促銷價、活動價等等價格優惠,但由其它平臺直接進行價格補貼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七條 平臺入駐商戶在本平臺的商品或服務銷售價格違背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商戶承諾對舉證用戶予以賠償。
第二十八條 平臺用戶在本平臺入駐商戶購買商品或服務價格存在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中的歧視情形,用戶有權舉證索賠。平臺核查屬實,商戶須按約定履行賠付。
第二十九條 具體舉證索賠辦法及賠償標準詳見《boboboom平臺反價格歧視約定》。
第六部分 附則
第三十條 《boboboom平臺基本規則》作為平臺公示規則的一部分和其它規則一起組成平臺要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要約變更后,自變更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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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一年

